1.1如何申请办理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
答:第1步:用户登录。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首次登录先注册用户,使用用户账号方式登录。
第2步:填写申请信息。登录进入系统点击【我要申请】,再点击【全部事项】中的相关办理事项的“办理”按钮,进入填写申请信息保存成功并下载“未签名的申请表”。
第3步:电子签名和提交申请。进行有效的电子签名后,提交已签名的电子申请表(全程通过网络端申请提交办理,无需预约时间到办事窗口办理)。
第4步:网上查看办理结果。
1.2如何申请办理非全流程商事登记
答:第1步:用户登录。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首次登录先注册用户,使用用户账号方式登录。
第2步:填写申请信息。登录进入系统点击【我要申请】,再点击【全部事项】中的相关办理事项的“办理”按钮,进入填写申请信息保存成功。
第3步:提交申请。
第4步:预约时间、准备相关材料到办事窗口递交办理。
1.3是否有限定谁担任经办人
答:没有限定。
1.4同一个经办人是否有限制只能办理一家公司(一笔)业务
答:没有限制,同一个经办人可以办理多家企业申请业务,但是同一经办人只能同时办理三笔业务(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需其中一笔业务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申请办理下一笔业务。
1.5 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银行数字证书必须是深圳本地办理的吗?
答:是的。设立登记业务:要求经办人和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深圳本地办理的银行数字证书;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要求经办人必须是深圳本地办理的银行数字证书。且所填报的手机号码必须与银行所登记的手机号码一致。
1.6是否限制全部人员的数字证书是同一家银行(机构)数字证书
答:没有限制,只要是在适用于全流程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的数字证书均可以。
1.7业务申请提交后审批时间
答:①全流程业务:经办人提交申请后3-5个工作日内查看办理结果。商事登记机关依法驳回登记申请的,应一次性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依据,申请人须补充修改申请材料后再次重新提交申请。
②非全流程业务:提交申请后,预约时间准备相关材料到办事窗口递交材料办理。
1.8企业变更(备案)通知书/注销通知书在哪里打印
答:①业务办理完毕可到辖区分局窗口打印通知书;已打印过通知书的,窗口不予补打。
②2017年1月17日之后的业务,原经办人可以登录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查询申请记录,进入查看“业务材料”,点击“变更(备案)通知书”/“注销通知书”自行打印。
备注:2017年1月17日之前的业务“变更(备案)通知书”/“注销通知书”均无法打印。
1.9如何领取营业执照
答:(1)领取纸质营业执照。需要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的,经办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法人企业)、负责人(分公司、分支机构)、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或者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根据系统提示前往指定登记机关办照大厅窗口申请领取纸质营业执照。
(2)选择邮寄方式,在申请业务时选择“邮寄”,业务审批通过后关注深圳标准院公众号完成邮寄确认,通过注册地址邮寄纸质营业执照。
(3)如需下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查询办理结果,请按照《电子营业执照下载操作说明.pdf》下载国家版电子营业执照。
1.10如何打印公司章程
答: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或者网址:https://amr.sz.gov.cn/ARCMIS.WebUI/Userlogin.aspx),通过网上自助查档(企业、股东过法定代表人)或网上受理(查档、违法违规证明)查询档案。
1.11如何撤销/删除申请
答:用户登录->首页【全部事项】->查询出需撤销/删除的企业申请业务->点击“办理”进入->页面右上角“撤销”(删除)。
注:如申请的流程业务已被所属辖区分局审批过程中,经办人无法自行撤销登记,如需撤销登记,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委托书加盖公章到辖区分局申请撤销登记。
2.1如何办理个人数字证书(U盾)
答:(一)可前往相关银行各支行网点或电子政务认证服务机构申领个人数字证书,需要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留存影像资料及个人签名。
(二)数字证书发放机构联系方式:
(1)深圳市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客服电话:83991869 | QQ咨询:800035105。
(2)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GDCA)。客服电话:95105813。
(3)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简称SZCA)。客服电话:4001123838,0755-26588388。
(4)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简称NETCA)。客服电话:8008301330。
(5)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BJCA)。客服电话:4007001900。
(6)各银行客服电话:工商银行:95588;建设银行:95533;中国银行:95566;平安银行:95511;中信银行:95558;农业银行:9559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深圳农村商业银行:961200;广发银行:400-830-8003;招商银行:95555;中国民生银行:95568 ,交通银行:95559,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
2.2外籍人员(非大陆身份证的)如何办理数字证书
答:目前支持办理外籍人员的个人数字证书使用于全流程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的有:平安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其他的详情可咨询银行。
2.3深圳本地企业如何办理数字证书
答:以下单位均可以办理公司数字证书:
(1)深圳市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客服电话:83991869 | QQ咨询:800035105。
(2)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GDCA)。客服电话:95105813。
(3)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简称SZCA)。客服电话:4001123838,0755-26588388。
(4)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简称NETCA)。客服电话:8008301330。
(5)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BJCA)。客服电话:4007001900。
2.4外地办理的数字证书是否可以使用于商事登记注册
答:可以,除了经办人和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深圳本地办理的数字证书,其他自然人在外地办理的个人数字证书均可以用于全流程商事主体登记注册。(说明:外地公司的公司数字证书不在使用范围)
2.5数字证书被锁定/密码错误,如何解锁/重置密码
答:数字证书持有者携带有效证件、数字证书到颁发证书的机构(银行)申请解锁/重置密码。
2.6数字证书过期,如何续期
答:数字证书已经过期,请联系各数字证书机构更新,详情可电话咨询各证书颁发机构。
3.1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用户登录方式
答:用户登录。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首次登录先注册用户,使用用户账号方式登录。
3.2如何注册用户
答:第1步: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首次登录先注册用户,点击“注册”填写用户信息,获取手机验证码。
第2步:选择L2级别的实名认证完成用户注册。注册成功之后会提示是否绑定->点击确认->用户绑定->请选择绑定方式->“身份证”(个人)->点击确认->输入注册的身份证号->立即绑定->绑定成功。
3.3如何修改系统用户登记信息
答:用户账号登录成功之后->右上角点击用户名字->“账号管理”按钮->进入填写资料页面->修改成功保存成功即可(用户名、证件号码不予修改;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可自行修改)。
3.4 忘记用户名/密码,如何找回
答: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点击“找回账号”“找回密码”。仍如有疑问请致电12345/020-83134264咨询。
4.1如何网上申请营业执照(设立登记)
答:登录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设立登记流程:
①用户登录。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首次登录先注册用户,使用用户账号方式登录。
②填写申请信息。登录进入系统点击【我要申请】,再点击【全部事项】中的【商事主体设立登记】的“办理”按钮,进行名称自主申报→填写相关资料→点击保存→提交页面。
③电子签名和提交申请。如是全流程办理,下载【未签名的申请表】,然后进行电子签名(签名前需下载Adobe Reader XI 11.0.7以上的PDF阅读器,使用该版本需要进行更新,打开Adobe Reader XI 11.0.7以上的阅读器,左上角点击“帮助” →“检查更新”,单击安装完成更新),签名完毕点击PDF申请表第一页右上角的【提交】按钮。
④网上查看办理结果。业务提交成功后,业务会分派到辖区分局的具体受理员去审批,审批时间是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经办人或法人带上身份证根据系统提示前往指定登记机关办照大厅窗口申请领取纸质营业执照或申请办理时已选择邮寄到注册地址。
⑤如是非全流程办理,提交申请后预约时间准备相关材料到办事窗口递交材料办理。
4.2如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答:登录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流程:
①用户登录。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首次登录先注册用户,使用用户账号方式登录。
②填写申请信息。登录进入系统点击【我要申请】,再点击【全部事项】中的【商事主体设立登记】的“办理”按钮→点击“使用其他企业名称申请”→选择企业类型→选择申报种类→根据提示完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4.3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时,页面提示:您已经超出今天的访问次数,请明日在使用!
答:①经办人多次操作申请,超出当天的访问限制次数,请于第二天再申请。
②如当天首次操作申请的,电脑缓存记录问题,需清除浏览器访问缓存。
5.1如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例如: 变更公司名称、地址、法人…)
答:登录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变更登记流程:
①用户登录。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首次登录先注册用户,使用用户账号方式登录。
②填写申请信息。登录进入系统点击【我要申请】,再点击【全部事项】中的【商事主体变更(备案)登记、增补营业执照】的“办理”按钮→请录入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注册号,以及企业名称,然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页面,如需变更的事项请“打开”状态,填写相关变更资料→点击保存→提交页面。
③电子签名和提交申请。如是全流程办理,下载【未签名的申请表】,然后进行电子签名(签名前需下载Adobe Reader XI 11.0.7以上的PDF阅读器,使用该版本需要进行更新,打开Adobe Reader XI 11.0.7以上的阅读器,左上角点击“帮助” →“检查更新”,单击安装完成更新),签名完毕点击PDF申请表第一页右上角的【提交】按钮。
④网上查看办理结果:业务提交成功后,业务会分派到所属分局的具体受理员去审批,审批时间是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如涉及更换营业执照(变更公司名称、地址、法人、企业类型),经办人或法人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根据系统提示前往指定登记机关办照大厅窗口申请领取纸质营业执照或申请办理时已选择邮寄到注册地址。
⑤如是非全流程办理,提交申请后预约时间准备相关材料到办事窗口递交材料办理。
5.2如何办理商事主体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答:企业可以通过变更“副本数”或涉及变更执照照面信息时换发新执照。
5.3办理变更登记填写待办企业信息,进入系统提示:用户【XX】正在用该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业务!
答:①用户【XX】正在用该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变更业务,暂存草稿或已提交待办理状态。用户【XX】可以登录系统,点击“全部事项”或“本人其他账户业务”查询申请记录。
②如无法联系用户【XX】处理,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合伙人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和数据处理申请书分别加盖公章到所属辖区分局反馈申请办结流程。
5.4变更登记填写待办企业信息,进入系统提示:当前企业不存在或非正常营业!或不是吊销企业!
答:①填写的企业信息错误导致,请确认输入的企业信息的准确性。
②企业不是正常营业状态,已被吊销或其他异常状态,可携带执照等相关材料到辖区分局咨询。
5.5变更登记提示:您未领取税务联合登记证…
答:①未领取税务联合登记证,需先携带国税、地税证件到税务局办理联合登记证。
②输入的信息有误,请确认输入正确的注册号、税务识别号、企业名称。
5.6如何办理清算组备案
答:登录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清算组备案登记流程:
①用户登录。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首次登录先注册用户,使用用户账号方式登录。
②填写申请信息。登录进入系统点击【我要申请】,再点击【全部事项】中的【商事主体变更(备案)登记、增补营业执照】的“办理”按钮,“变更内容”勾选:【清算组备案】,填写待办企业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页面,如需变更的事项请“打开”状态,填写相关变更资料→点击保存→提交页面。
③电子签名和提交申请。如是全流程办理,下载【未签名的申请表】,然后进行电子签名(签名前需下载Adobe Reader XI 11.0.7以上的PDF阅读器,使用该版本需要进行更新,打开Adobe Reader XI 11.0.7以上的阅读器,左上角点击“帮助” →“检查更新”,单击安装完成更新),签名完毕点击PDF申请表第一页右上角的【提交】按钮。
④网上查看办理结果。业务提交成功后,业务会分派到所属分局的具体受理员去审批,审批时间是3-5个工作日。
⑤如是非全流程办理,提交申请后预约时间准备相关材料到办事窗口递交材料办理。
5.7通过房屋编码无法导入地址(信息有误)
答:1、如果涉及到地址有多个房号,可以点击勾选“我需要在房屋编码地址基础上补充地址内容”(备注:只能在导出的地址信息上补充,无法修改导出的地址,如导出的地址信息有误,点击“反馈”按钮或直接联系网格办处理。
2、无法导出地址信息或导出信息是错误的,点击“反馈”按钮或直接联系网格办处理。
3、网格办告知地址信息已经更正,导出的地址信息仍是有误的。原因:网格办已经更改地址,但数据未更新同步到正式地址库里,可以反馈辖区网格办确认更新(同步更新时间请与网格办确认)。
5.8在办事项中点击办理,无法打开加载页面,显示加载中
答:原因:浏览器的设置问题。
解决方法:浏览器建议用谷歌、IE或者360高版本的操作,模式改为兼容模式或者清除浏览器缓存(清除缓存步骤:IE -> 工具 -> internet选项 -> 常规 -> 删除 -> 全部勾选 -> 确定)。
5.9申请数据填写完,点击“提交”没反应
答:①确认填写的数据(企业类型)是否有填错或者没有选择小项,企业类型需选择最小项,不要选择大项。
②注册资本事项栏,无需填写单位,填写的数字不要用有逗号隔开的方式填写。
5.10原本工商登记的企业信息有误
答: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当时注册登记业务的所属分局勘误修正,勘误所需资料:一般勘误(窗口领取勘误申请表),至于其他材料,根据具体勘误内容: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托书加盖公章、勘误的相关证明(例如勘误股东的身份证),详情以业务部门咨询为准。
5.11变更股东,提示该人员已成立一人公司,不能再重新设立一人公司
答:①如变更后只有一个股东,请核实该股东是否已成立一人公司,如是不予再设立一人公司。
②如变更后股东为2个人或以上,变更股东的同时需要变更企业类型(例如企业类型原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只有一个股东,现变更为两个股东,企业类型需同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5.12变更登记,系统提示身份证格式不正确
答:①确认填写数据的正确性,例如: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种类需填写正确。
②原登记的人员信息中,证件号码或者证件种类缺失。
解决方法:需先到所属辖区注册分局申请勘误,数据更新之后再重新发起业务申请办理(注: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号码是9位数,最后两位不用录入)。
6.1如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答:登录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注销登记流程:
①用户登录。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首次登录先注册用户,使用用户账号方式登录。
②填写申请信息。登录进入系统点击【我要申请】,再点击【全部事项】中的【商事主体注销登记】的“办理”按钮→【注销类型选择】→请录入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注册号,以及企业名称,然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页面,填写注销原因→点击保存→提交页面。
③电子签名和提交申请。如是全流程办理,下载【未签名的申请表】,然后进行电子签名(签名前需下载Adobe Reader XI 11.0.7以上的PDF阅读器,使用该版本需要进行更新,打开Adobe Reader XI 11.0.7以上的阅读器,左上角点击“帮助” →“检查更新”,单击安装完成更新),签名完毕点击PDF申请表第一页右上角的【提交】按钮。
④网上查看办理结果。业务提交成功后,业务会分派到所属分局的具体受理员去审批,审批时间是3-5个工作日(简易注销公告期为45天),审核通过后经办人或法人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交回到分局。
⑤如是非全流程办理,提交申请后预约时间准备相关材料到办事窗口递交材料办理。
6.2注销登记提示:您未领取税务联合登记证…
答:①未领取税务联合登记证,携带国税、地税证件到税务局办理联合登记证。
②输入的信息有误,请确认输入正确的注册号、税务识别号、企业名称。
③税务局登记的企业信息有误(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请联系税务局查询处理。详情可致电:12366-1。
6.3办理注销登记填写待办企业信息,进入系统提示:用户【XX】正在用该企业办理市场主体注销业务!
答:①用户【XX】正在用该企业办理市场主体注销业务,暂存草稿或已提交待办理状态,用户【XX】可以登录系统,点击“全部事项”或“本人其他账户业务”查询申请记录。
②如无法联系用户【XX】处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合伙人等)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到所属辖区分局反馈申请办结流程。
6.4注销登记填写待办企业信息,进入系统提示:当前企业不存在或非正常营业!或不是吊销企业!
答:填写的企业信息错误导致,请确认输入的企业信息的准确性。
6.5 因原登记的信息有误,无法暂存数据(例如:因股东或法人,证件号码是空的)
答: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当时注册登记业务的所属分局勘误修正,勘误所需资料:一般勘误(窗口领取勘误申请表),至于其他材料,根据具体勘误内容,例如: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托书加盖公章、勘误的相关证明(例如勘误股东的身份证),详细以辖区分局咨询为准。
七、清算组公告、债权人公告问题
7.1 如何进行清算组公告、债权人公告
答: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amr.sz.gov.cn/,点击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理入口→输入广东政务网用户名登录→点击【我要申请】→点击【清算组公告、债权人公告】
7.2 办理清算组公告、债权人公告,还需要办理清算组备案吗
答:不需要,两者选择其一。
7.3 现申请债权人公告提示清算组成立已经超过60日,申请人需要在清算组公告成立之日起60日内发布债权人公告,还能再申请债权人公告吗
答:需要撤销清算组备案公告,重新公告。
八、营业执照作废问题
8.1营业执照作废提示:企业监管信息为空,请企业先到监管所认领登记。
答:该企业未被监管所认领登记过,请先到监管所认领登记。
备注:营业执照作废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的广东省政务网L2级别以上个人用户进行登录进行操作。
8.2企业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副本业务后,发现自己遗失的是正本,如何处理?
答:发布公告后无法修改,建议申请人去辖区分局窗口与受理员沟通,否则只能重新走登报纸公告。
九 预约问题
9.1如何预约
答:业务申请符合非全流程办理的,业务提交成功后,可在业务申请页面【预约】按钮进入预约时间。
9.2进入预约时提示有2个以上预约业务未办理不能再预约
答:相关业务规则规定,一个用户最多预约两笔业务,必须办理完其中一笔业务再继续预约第三笔业务。
9.3在预约时间之前到窗口作废或撤销办结流程,仍无法预约第三个业务
答:相关业务规则规定,一个用户最多预约两笔业务,必须等到已预约的时间过期后,再继续预约第三笔业务。
9.4进入预约时提示失约已达到限制次数(两次),无法预约
答:①人为失约:没按预约时间去办理业务,系统会在半年后自动解锁。
②非人为失约:经办人已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办理业务,因材料不齐全,被驳回不受理的,由相关分局核实情况,提交解除申请单递交注册局解锁。
9.5进入预约时提示:所选日期当天此大厅该业务类型暂无可预约时间段!
答:①当天已经没有预约号,可选择有预约号的日期预约。②部分业务网上提交申请后,无需网上预约,准备相关材料直接到办事现场取号办理,如有疑问可致电123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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