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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全面实施网上办理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5/01/18  浏览次数: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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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公告

深市质委公告〔2014〕1号

  为提升商事登记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为商事主体提供更便利化的登记服务,我委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登记

  从2014年9月1日起,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业务全面按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模式办理,各注册大厅窗口不再接收和办理此类业务。

  二、网上商事登记系统用户全面采用数字证书登录

  自2014年9月1日起,停止网上商事登记系统的普通用户登录方式(即凭账号和密码登录的方式),凡是在网上进行商事登记的,全面采用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方式,初次申请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用户须使用本人的数字证书在我委网上注册系统(网址: http://www.szscjg.gov.cn/)注册用户后方可登陆办理网上商事登记业务。

  本公告由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委员会

2014年8月18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公告
深市质委公告〔2014〕2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为提升商事登记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委决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内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业务全部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自2014年12月1日起,内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变更登记业务全部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届时,各注册大厅窗口不再接收和办理以上业务。但是,股东是外地机构、需要提交第三方文件(如前置审批文件、验资报告或询证函、第三方授权书)等无法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公告由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17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公告
深市质委公告〔2014〕3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为提升商事登记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委决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内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业务全部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届时,各注册大厅窗口不再接收和办理以上业务。但股东为外地机构、需要提交第三方文件(如前置审批文件、验资报告或询证函、第三方授权书)等无法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公告由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30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公告
深市质委公告[2014]4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为提升商事登记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委决定:

  自2014年12月1日起,内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变更登记业务全部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届时,各注册大厅窗口不再接收和办理以上业务。但是,股东是外地机构、需要提交第三方文件(如前置审批文件、验资报告或询证函、第三方授权书)等无法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的特殊情形除外。

  特此公告。

  本公告由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2315。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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