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理 记 账 协 议 书
编号:
甲方:
乙方:深圳水准会计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本着诚信、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时间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20 年 月开始处理甲方的经济业务。
二、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具体服务以下1—3项内容(2、3项可选):
1、记账报税 2、工商年报 ☑
3、 □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有足够存款余额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如果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全、不实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
甲方的义务是: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乙方在记账过程中有疑问与甲方沟通时,甲方有义务提供协助;
(2)配备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额相核对;
(3)及时向乙方提供(可快递)会计核算所需要的销售发票、购进发票、银行回单、已粘贴好并有经手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费用报销单和其他有关原始凭证,对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6)为乙方提供记账过程中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报税密码等信息由乙方保管;
(7)甲方应留给乙方准确的联系方式并指定联系人(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在报税期或税务指定的时限内,需甲方提供资料、公章等而反复通知不到甲方的,其后果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要求处理甲方的经济业务。由于乙方对经济业务的错误处理而导致工商、税务部门的处罚,由乙方负责。
乙方的义务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地方各项财税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记账等业务;
(2)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及时编制会计报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记账错误、财务资料丢失等,乙方应更正错账、补办资料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须在甲方主管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如申报系统出现故障)造成逾期申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4)申报时需提前通知甲方使纳税银行账户有足够存款余额,若乙方已提前通知因甲方没有足够存款余额而未及时交纳税款所引起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5)按本协议规定收费标准预收服务费用后按月给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6)乙方对在账务处理过程中知悉的有关业务资料、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作其它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