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注册的商标。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申请人在中国商标网上查阅《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等相关规定。
热门文章
- [办事指南] 深圳市宝安区各税务所地址电话职责等信息
- [办事指南]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基本登录操作指引
- [办事指南] 深圳市电子印章签章步骤
- [工商登记] 关于深圳市电子印章常见问题
- [记账报税] 金蝶操作教程之五①——报表函数
- [记账报税] 深圳已取消《代理记账许可证》
- [记账报税] 金蝶操作教程之四②——银行存款日记账
- [知识产权] “尼斯项目”、“国内标C”、“五方”指什么?
- [工商登记] 深圳市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系统操作手册
- [办事指南] 关于委托银行代扣税款协议签订流程的通知
- [最新政策] 关于开放打印商事登记变更(备案)通知书功能的
- [办事指南]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开电话
- [记账报税] 金蝶操作教程之二②——固定资产卡片录入
- [法规政策]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吗?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