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工作是一项指导性、科学性、预见性很强的管理活动,但同时又是一个复杂而又困难的任务,为了搞好计划工作,必须注意以下基本原理:
1、限定因素原理,是指在计划工作中,越是能够了解和找到对达到所要求目标起限定性和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就越是能准确地、客观地选择可行方案。决策的关键就是解决抉择方案所提出的问题,即尽可能地找出和解决限定性的或策略性的因素。否则,如果对问题面面俱到地检查,不仅会浪费时间和费用,而且还有可能把注意力转移到决策的非关键性问题上,从而影响预期目标的实现。
2、许诺原理,是指任何一项计划都是对完成某项工作所做出的许诺,许诺越大,所需的时间越长,因而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就越小。许诺原理要求计划的许诺不能太多,因为许诺(任务)越多,则计划时期就越长,时间越长,相应的计划工作和作为计划工作的预测就越费力,耗资也越大。再则计划期限越长,未来的不确定性就越大,从而影响计划工作的准确性,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是不合算的。因此,在计划工作中选择合理的期限还应加强短期计划和长期计划之间的协调,即长计划短安排,如果短计划实现了,那么长期计划的实现就较顺利。
3、灵活性原理,是指计划工作中体现的灵活性越大,则由于未来意外事件引起的损失的危险性就越小。计划工作是面向未来的,而未来又是不确定的,所以在制定计划时,就要尽可能更多地预见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制定出具体的应变措施,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及时解决,从而确保计划尽可能地顺利实施。为了确保计划本身具有灵活性,在制定计划时,应量力而行,留有余地,要能以十二分措施来保证十分指标,即预防一部分措施因故未能实现时对计划带来的风险。
当然,灵活性只是在一定程度内是可能的。因为未来的不确定性是很难完全预料的,如果我们一味追求尽可能地将未来可能出现的的问题考虑得非常周全,以此来拟定应变措施,当决不决,就会坐失良机,造成损失。
4、改变航道原理,是指计划工作为将来承诺得越多,主管人员定期检查现状和预期前景,以及为保证所要达到的目标而重新制订计划就越重要。计划制定出来后,计划工作者就要管理计划,促使计划实施。而不能被计划所“管理”,被计划框住。必要时可以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检查和修订。因为未来情况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制定出来的计划不可能一成不变。尽管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预见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并制定了相应的应变措施,但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因而在必要时就要调整计划或重新制定计划。就象航海家一样,必须经常核对航线,一旦遇到情况就可绕道而行,故此原理称为“改变航道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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